爱书吧 - 都市言情 - 网红走火入魔记在线阅读 - 第155章 熬鹰者说

第155章 熬鹰者说

        平时看到学生比老师厉害,站得高,看得远,凌雪峰总是有一种说不出的酸溜溜的感觉。所以对于自己班上的男生女生,他都不能择优提拔,而是鸡蛋里头挑骨头,选班干部的时候都给他们副职,无论班长还是团支书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宁愿选择平庸一点的,好在那些学生都没有特别优秀的地方,也没有特别平庸的地方,选谁都差不多。

        想不到一开店,就遇到了姜钧和天问。

        姜钧虽然是个骗子,而且失踪了,但他多一半应该是个学生,学生怎么就能比老师想得多,想得远,想得好?

        至于于天问,不仅是个学生,而且还是个女生,这让他感觉到了更大的压力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一个女人脾气大,已经足够让他喘不上气了。然而这还不是最恐怖的,最恐怖的是商业头脑、推销能力比自己强,甚至毛笔字也比自己强!

        为了躲避家里的强势女人,他想在商业上搞一些探索,打发一些时间,找补一些心理平衡,想不到在哪里都能遇上强势的女人。

        最别扭的是,两个女人他都得罪不起!

        只不过,和丁焱焱的关系早已板上钉钉,无可挽回。和于天问的关系,却仍然有极大的回旋余地。要做到既不能让她走得太近,也不能让她离得太远,她的见识,她的能力都要为他所用,这就需要一些艺术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其中的艺术之一,就是对她进行经常性的打压,避免她登鼻子上脸。

        反思自己的过去,他犯的一个最大错误,就是未能按“待人全凭三分笑,未可全抛一片心”的古训来做,尤其是在对待丁焱焱上,虽然癞蛤蟆吃到了天鹅肉,值得每一个出身于县城普通家庭的大学毕业生艳羡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从个人的尊严方面看,他却付出了巨大的代价,整天把自己搞得像个孙子似的,只差写一部“孙子兵法”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绝对不能把和其他女人的关系处成和丁焱焱的关系那样。

        于天问在姿色方面,是无法和丁焱焱相提并论的,但是在见识和能力方面,却又远超丁焱焱一大截,观赏价值不大,但实用价值不小,只要把她笼络住,能让她为他所用,那就是等于种了一棵摇钱树。

        根据这些年来的研究,对女人既不能夸得过份,也不能贬得过份,一切都要在合理范围内处理。

        最最重要的是,女人是需要驯化的。

        驯女人,就像草原上的猎人“熬鹰”一样,是意志力的较量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很后悔和丁焱焱的相处过程,缺少了一个“熬鹰”的环节,以至于后来两个人的关系屡屡失控,有时候她甚至会反过来,把他当鹰来“熬”。

        从于天问开始,他要彻底改变自己为人处事的方式,他要成为一个熬鹰者,不仅对女人要当成鹰来“熬”,对男人也要当成鹰来“熬”。

        唐渡江,就是他“熬”的第一只鹰,他还要“熬”更多的鹰。

        于天问就是他“熬”的第二只鹰。

        基于这些思想,当于天问写完海报,向他投来期待的目光时,他统惜字如金,左看右看就是不肯说一个“好”字,而是告诉她,假如姜钧写,会如何处理这个草字头,如何处理这个心字底……

        起初于天问还洗耳恭听,但他说得一多,她脸色大变,气得直咬下嘴唇,就差当场把海报撕掉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看她受到打击的样子,他不由哈哈大笑:“开玩笑开玩笑,其实你的毛笔字比我的强,在女生里,这属于超一流水平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话未说完,于天问生气了,狠狠瞪了他一眼:“切,可别戴着有色眼镜看女生,妇女能顶半边天呢。你这种大男子主义,师母肯定天天让你跪搓板吧?”

        凌雪峰皮笑肉不笑地说:“也没天天跪,也就一个礼拜跪一次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好在,这样的唇枪舌剑,一点没有影响两个人的关系,反而拉近了距离,增加了亲切感,尤其当海报吸引来几个应聘者时,两个人表现出了惊人的团结。

        先来应聘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,穿着一身劳动布的工作服,胡子拉碴的,各方面都还不错,但是普通话不够过关。

        凌雪峰直接拒绝了,商店要和大学生打交道,一口方言,土掉渣了,多影响形象!

        接着又来了一个二十多岁的漂亮女青年,戴着蛤蟆镜,穿着牛仔裤,蹬着高跟鞋,走起路来,屁股一扭一扭,腰软得像蛇一样。普通话倒是很好,人也蛮机灵。

        凌雪峰正在想要不要试用几天,于天问却悄悄把凌雪峰叫了出去,小声告诉她:“像从红灯区来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一句话把凌雪峰给浇醒了,一个创业者应该战胜女色的诱惑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三个来应聘的是一位农村大姐,四十来岁,拖着一个十来岁的男孩子,那时天色已晚,前来买货的学生又开始多了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当凌雪峰问她为什么来应聘时,她把自己的身世讲了一遍,原来她丈夫是个无赖,酗酒,嗜赌,经常对她非打即骂,只好带着孩子逃了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位大姐普通话还不错,人也干净利落,虽说对于商店的业务不是太熟,但也经常到县城市场上去摆摊,卖鸡蛋,卖羊羔。

        凌雪峰想拒绝,但看她那哀戚的眼神,和孩子那无助又倔强的小脸,总有些不忍。

        大姐挺机灵,很快从他的表情看出了他的心思。

        大姐说:“老板,求求你们了,我出来带的钱不多,不可能再回去,哪怕在街上拾破烂,也要在省城扎下根,把孩子培养出来!老板娘!”她把脸转向了于天问:“求求你了!”

        于天问的脸一下子红了:“我不是老板娘,我也是打工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凌雪峰征求于天问的意见:“小于,你看这个大姐……?”

        于天问反问道:“凌老师,咱们这是做生意的还是搞慈善的?”

        凌雪峰说:“当然是做生意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凌雪峰点点头:“大姐,真是不好意思,你的这条件不合适呀……而且带个孩子,不方便雇你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大姐突然哭了:“老板求求你了,看我带孩子的面上,收留我们吧,我什么活都能干,不会干的能学,我不要工资,只要别让孩子在大马路上睡……”说着,她向门外看了一眼。

        这话说得凌雪峰有些犹豫。

        大姐又说,要不这样:“我就租你这个店门口一个拐角,卖烧饼,我做的烧饼可酥了,我房租一分也不少你的……”